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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隍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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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隍城镇人民政府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隍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春市丰城市隍城镇隍城大道147号,电话:0795-67320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隍城镇人民政府2023在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累计更新102,其中包括工作动态89条,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1条,政策文件和解读2条,规划计划3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已申请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隍城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形成了以党政办牵头,镇各部门积极配合的机制,将全镇的工作动态、机构概括、政策文件和解读、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信息汇集党政办,并按时由党政办公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隍城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集中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建言回复、政府公报阅览等服务,方便群众查询咨询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工作考核。2023年隍城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完成工作。并且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我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每年培训计划,2023年累计开展3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考核,并组织4次政务公开培训。

2.建立社会评议制度。2023年隍城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2023年度隍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情况良好,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发布的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差距发稿时存在审稿不严谨问题,出现少量错敏词。内容排版有待优化,在部分信息公开中,还存在内容排版不统一、格式错乱等问题。平台建设还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还不够完善。

改进情况:安排人员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并提高发稿数量与质量;在收到政策性文件时及时发布,改正时效性不强问题;安排专人做好审稿工作,尽量不出现错敏词问题。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的内容保障。做到常态化检查不良信息、严重错敏字等问题,确保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录入员、审核员、分管领导逐级审核校对,做到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2023年度隍城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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