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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隍城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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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隍城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在推动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方面取得了新成效。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m.gybag.com/fcsrmzf/nb2020/xxgk_gknb.s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隍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宜春市丰城市隍城镇隍城大道147号,电话:0795-673200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公开前,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我镇实际,以村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为载体,进行公开。全镇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76条,其中:网络问政发布信息52条、网隍城镇频道124条,方便了群众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公开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权利原则: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公众应得的权利和利益均衡原则:公众在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权利的同时,也承担一定的义务。对于依申请公开件,政府将及时告知申请信息办理进度,并尽快将政府信息回复函寄给申请者。

2020年隍城镇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自然人1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四)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集中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建言回复、政府公报阅览等服务,实现了政府信息的“一站式”查询。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0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40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总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以公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公开设施缺乏。

2.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人员力量配备及工作技术有待提高。

3.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隍城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举 措,努力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认识,加大对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增 强各部门的协作能力,确保部门间信息通畅,突出抓好各项权力和权 限运行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公开,加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的公开,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指导、协调工作,全面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丰城市隍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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