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由桥东镇人民政府结合丰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丰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城市桥东镇联系(地址:江西省丰城市桥东镇人民政府,电话:0795-6512008,邮编:33110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积极推进了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信息公开长效化。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研究并贯彻落实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内容要求,统筹谋划各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尤其是重点工作,明确公开目标、内容、渠道、时限,落实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根据工作进展,采取年初有部署、工作有落实、年终有总结,重点工作专项督办的方法,不断加大研究解决和推进工作的力度。同时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明确了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为顺利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录入。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和我镇的具体情况,对各项政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地梳理。目前,我镇信息公开除常态化的信息公开事项以外,还有民生信息、贯彻落实、政策文件及解读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事项,方便了群众了解政务、监督政务。按照信息发布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按时做好自查和测评整改,保证信息发布有效性和时效性。围绕热点舆情积极主动回应,扩大群众知晓面,深入解读政策的决策背景依据、制定意义、创新举措等要素,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时上传政府工作动态。深入推进重要决策预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是畅通信息渠道,信息公开精细化。今年来,我镇在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建设了政务公开服务专区,配备智能查询机、休闲沙发、免费复印、免费充电、儿童休闲区、老花镜等,让群众“累了能歇脚、渴了能喝水、没电能充电”,每月定期更新对各村(社区)财务、社会救助等事项进行公开公示,并以公示栏、政府政务网等形式公开了镇政府的机构职能、办事的规范性文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工表和其他便民服务的措施,使前来办事的群众能直观、方便地了解办理业务的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我们紧扣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不断拓宽信息来源,疏通收集渠道,确保严肃规范、依法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新《条例》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年度,桥东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308条,其中包括网络问政信息57条,工作动态251条,机构概况1条,法规文件5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规划计划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未发现有延时、泄密等情况发生。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桥东镇线上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线下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我镇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三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重要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的上网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四是加强交流互动。通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投诉、丰城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政民互动栏目,定期对网民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汇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根据市、区相关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体验区建设工作,确保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
为了更好地运行政务信息公开,我镇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镇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上会讨论,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注重信息报送流程的规范性,信息公开不能涉及群众隐私,做到量质并重,对公开信息逐级负责、层层把关,明确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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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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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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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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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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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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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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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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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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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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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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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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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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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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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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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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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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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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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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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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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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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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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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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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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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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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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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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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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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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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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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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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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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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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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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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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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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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公开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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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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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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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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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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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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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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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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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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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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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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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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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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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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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镇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内容不够丰富。主要局限于上级要求公开的内容,网络信息的公开制度仍然不够完善。二是宣传不够到位。群众参与和监督力度不够,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仍然较低。三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
(二)改进情况。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我镇将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夯实工作责任。我镇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四是丰富公开渠道。我镇将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微信等自媒体,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我镇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丰城市桥东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