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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村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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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丽村镇坚持“搞试点就要创亮点”的理念,制定了数字化、公开化、差异化“三化”调度工作机制,以“三化”机制推动丽村政务公开工作跑出“加速度”,全面推进了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以及结果各环节的公开化,有力地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能,使其在服务广大民众、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发挥出更为积极的影响力。2023年3月,丽村镇获评“江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乡镇”。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m.gybag.com/fcsrmzf/zfxxgknbc3/202401/c4b6a31c7e944cffa4b6f3f75720ce9b.s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城市丽村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丽村镇680乡道西50米,电话:0795-656200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714条。其中,政策文件4条,决策公开4条,执行公开68条,管理公开8条,结果公开8条,村(居)务公开54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76条,试点工作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2023年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在政务公开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实施了政务公开专人管理。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公开内容,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十县百乡”试点工作,全力打造高效规范的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同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和社区延伸,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服务行为零投诉,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定期开展“问政于民”座谈会和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收集民情民意,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延续“政务公开+村村响”“政务公开+直播间”模式不断探索政务公开与数字丽村建设相结合的新思维。

(五)监督保障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考核。我们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公众意见,不断优化工作方式。建立了工作机制,各线上负责自查,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积极宣传引导,并建立了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开展多种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培训,提升工作水平。持续推动社会评议工作,每月开展“问政于民”座谈会收集民意,通过问卷调查、网上测评等方式组织社会评议活动,公众评议满意度较高。

我镇积极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在一年中,我镇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能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规范。部分站所和村委会在公开内容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性公开。三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站所和村委会在公开政府信息时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为改进这些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规范公开程序,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全面、规范公开。三是建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我镇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丽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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