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丰城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市城管局局长关寒同志就该方案进行了深入解读:
一、此方案为什么选择这时候出台?具体背景是什么?
城市建筑垃圾治理一直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江西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赣建管〔2024〕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丰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解决非法倾倒、运输和处置等问题,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本方案的实施,旨在通过源头管控、运输监管、处置利用和生态修复等全链条治理,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具体有以下4点: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建筑垃圾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监管体系。
二是打击违法。严查非法受纳、运输、倾倒行为,形成震慑效应。
三是资源利用。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
四是生态保护。修复违规倾倒点,减少环境污染。
三、本方案主要任务有哪些?
本方案将从规划引领、源头管控、运输监管、处置利用和生态修复五个方面入手,全链条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一)加强规划引领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依法编制建筑垃圾专项规划,明确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
(二)抓好源头管控
一是强化源头核准。施工单位施工前需依法编制并备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
二是推进源头减量。推广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优化土方调配。
三是落实源头分类。建筑垃圾产生主体要建立分类台账,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禁止混入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
(三)运输环节监管
一是规范运输核准。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审批制度,规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审核机制,并向社会公开准运企业信息。
二是强化运输监管。加强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不具备资质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行为的打击,对已取得运输资质的企业也要进一步做好监管,督促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运输和处理。从严查处偷到乱倒行为。
三是严查违法行为。打击无证运输、超载、遗撒等行为。
(四)处置与资源化利用
一是加快设施建设。推进消纳场、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将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政策支持范围,培育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
二是规范场所管理。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处置核准制度,完善处置场所审批和建设手续,建立健全对处置场所的监管制度,强化入场监管。
(五)生态修复
对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点实施绿化、建设公益设施或生态修复,提高城市建筑垃圾地块整改修复的利用水平。
四、本方案有哪些政策亮点?
1.全链条治理:覆盖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修复全环节。
2.分类施策:针对工程渣土、装修垃圾等进行分类管理,提升治理效能和无害化利用率。
3.社会共治:推行有奖举报,形成全民监督氛围。发现非法倾倒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城市管理局0795-6609296、发改委0795-6608283、生态环境局0795-6706500,查实后可获人民币200元奖励。
五、本方案从何时开始执行?
《丰城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有与此方案冲突的,以此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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