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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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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丰城市住建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并通过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m.gybag.com/fcsrmzf/2023nb/xxgk_gknb.s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城市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府前路222号,电话:0795-660923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聚焦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全力推进决策、管理与服务、执行与结果公开,深化住房保障房屋征收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较好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度共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120条,通过网络问政平台发布信53举办老旧小区改造“固定开放月”活动1次,举办城市功能品质提升新闻发布会1次,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1次,参与“三比三争”营商环境大家谈活动1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2023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其中8件通过政府网站申请,1件通过邮寄方式申请,予以公开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局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复核,确保本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充分利用好丰城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网络问政平台,发布人民群众关注的信息。围绕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络问政政务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为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指派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落实,为做好政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二是发布《丰城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升了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局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

7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政府职能的深入转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要求越越高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工作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满足于完成基本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未能调动各股室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广泛报送各股室工作领域政府信息

改进措施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从上到下提高政务公开意识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齐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涉及的股室人员进行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我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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