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朋友们:
我市当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创建责任单位已开展非法小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地区大街小巷、楼道巷道仍有乱张贴、喷涂、印制、散发的小广告,严重影响我市市容市貌和城市文明形象。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是广大市民的期盼。为此我们倡议:
1、遵守规定。严禁在墙面、地面、灯杆、公厕、车窗等公共区域或公共设施上随意张贴、喷涂、散发或是悬挂小广告,自觉爱护城市环境。
2、主动清理。对于之前无意识、不知情情况下,随意张贴、喷涂、印制、散发的小广告,应及时主动进行清理(刷),力争恢复载体原貌。
3、规范张贴。对于有真实需求,确需张贴小广告或是发布信息的,如开锁、送气、疏通、招租,以及寻物(人)等,可张贴在街办、社区、小区楼栋或其他部门专门设置的便民宣传栏。
4、加强管理。我们将依据《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宜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乱张贴、喷涂、印制、散发的小广告,将利用信息手段予以警示并处罚。对于涉嫌非法办证刻章、行医售药、贷款,涉毒涉赌涉黄等内容,我们将告知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丰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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