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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丰城市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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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丰城市传统村落保护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就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完善制度机制、构建保护体系、强化规划引领、推动活化利用,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路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制度保障。2014年,我市成立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有关工作。在此基础上,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印发《丰城市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实施意见》丰府办发〔2022〕70号、《丰城市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丰党建发〔2023〕2号、《丰城市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包保传统村落制度》丰党建发〔2023〕6号、《丰城市传统建筑认养使用实施意见》丰党建发〔2023〕7号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举措,为传统村落发展保护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规划先行,保护传统村落我局积极对接省住建厅,了解了一批高质量规划编制团队并推荐给各乡镇。同时,要求规划编制队伍对地方特色景观资源进行深入的整理研究,实现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覆盖率达100%。

三是大力推进修缮,保护传统建筑。制定印发了《丰城市传统村落古建筑“抢救性修缮”工作方案》,截止2023年9月,已投资400余万元,“抢救性修缮”55栋古建筑,并在宜春市委组织部、住建局牵头组织下,成功举办了全宜春市的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现场推进会。

四是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2023年,为全面落实党建引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我局先后多次对接省住建厅,积极汇报我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希望得到上级的政策支持,相关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认可。目前,我市已获得传统村落保护奖补资金200万元,已全部用于统村落古建筑“抢救性修缮”。另外,为突破资金瓶颈,住建局会同市住总已对接农发行申请贷款,用于传统村落保护、传统建筑修缮,目前正处于项目可研阶段。

传统村落不仅具有文化传承方面的特殊功能,且对于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秀美乡村建设等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在市委组织部牵头党建引领下,需各个部门形成合力,市乡村振兴局推动传统村落产业发展,文广新旅局丰富传统村落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财政局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秀美乡村、城乡环境整治等涉农资金,用于传统村落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谢谢您的宝贵建议。

联系单位: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795-6609232

                   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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