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毕业5年内(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5周年)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材料经注册登记营业场所在地基层人社所初审公示及市就业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的银行账户。
政策依据:江西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
政策咨询电话:丰城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场就业股0795-6601157。
经办地点:丰城市市民中心南区二楼D02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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