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07.16)中的相关规定,江西明晖新材料有限公司表面镀金属件退镀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1)附件1:江西明晖新材料有限公司表面镀金属件退镀循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公众也可前往江西明晖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现场登记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以厂区为中心点,边长为5km矩形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鼓励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积极参与。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钟新刚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879243848
建设单位地址:江西省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三期
邮箱:74924803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发布单位:江西明晖新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