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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丰城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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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安〔2021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丰城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丰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丰城市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宜春市委、市政府和丰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服务“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十大攻坚战”,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打造平安丰城,确保丰城平安,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扎实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观看学习相关电视专题片,推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推动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扎实推动决策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抓好《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突出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3.扎实统筹安全规划与实施。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发展专项规划。(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着力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4.推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地。制定出台《丰城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履责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督查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办法,开展好年度安全生产考核,把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落实、城市安全发展纳入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用好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等措施。(市安委会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分工负责,乡镇(街道)、园区落实)

5.推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落细。细化各有关部门监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有关部门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加强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市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6.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推进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落实《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开展企业“一报告、双签字”制度落实情况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检查。推进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工作机制,继续开展“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深入实施“双千示范”工程,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开展全覆盖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全过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运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标梳理、全面彻底地反“三违”集中行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安委会组织,各安全专业委员会督促,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落实)

7.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尤其对风险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监察执法走过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查到底,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堵塞安全生产漏洞。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加大通报约谈工作力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市安委会组织,各有关部门落实)

三、着力深化安全整治攻坚

8.聚焦重点整治。认真总结2020年“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痛点、堵点、难点,集中精力推进靶向整治、联动整治、长效整治,切实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子上消除隐患。对纳入“三年行动”的17个专项整治制定出台细化工作方案,选定2个以上突出问题隐患聚力攻坚。(市安委会组织,三年行动牵头部门牵头,责任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9.聚焦问题攻坚。在各行业领域深化整治攻坚的同时,聚焦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在全市组织开展打响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回头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高危行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双千示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公共安全文化建设等“十大攻坚战”,努力以重点攻坚带动整体提升。(市安委会组织,三年行动牵头部门牵头,责任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10.聚焦强化机制。坚决克服“前热后冷”“紧一阵、松一阵”现象,严格采取项目化实施、清单化管理、销号制落实的办法,推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定期调度三年行动工作,阶段性组织“回头看”,对工作不扎实、成效不务实的及时通报约谈,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定期调度通报,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市安委会组织,三年行动牵头部门牵头,责任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11.聚焦督查检查。针对年度关键节点,采取综合督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抓住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有关部门每季度向市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1至3件重大隐患的典型监管执法案例,市安委办梳理通报,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切实解决“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市安委会组织,三年行动牵头部门牵头,责任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四、着力防控重点领域风险

1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导指导。对接省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建设,加快应急管理部门与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医院、学校、电力等行业储存使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3.强化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推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危险物品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4.强化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机制,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风险灾害治理,推进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煤岩“零冲击”、采空区“零积水”目标管理,建立“一矿一册”监管清单,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严格停产关闭整顿矿井管控措施,严防非法违规开采。深入开展入井人数超过30人和单次提升人数达10人地下矿山安全整治,强化尾矿库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突出地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特点,狠抓重大风险的安全管控;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推动强化井下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矿山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5.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力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公路交通秩序管控、农村交通安全强基固本、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提升等四大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管责任,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校一货一面”以及“百吨王”、混凝土搅拌车、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检查。多措并举强化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6.强化建设市政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紧盯公路、桥梁等大型工程,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层层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深入开展查处各类园区非法工程建设项目和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施工行为。有序推进农村道路和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7.强化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分专题、分片区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部署,加强对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8.强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大型节庆活动和重点时段、重点景区的安全管理,加大高空、高速、水上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开展校园防火、防盗、报警求助、减少人身伤害等方面排查整治,堵塞安全漏洞。持续推进电力、体育等行业领域风险防控。(工业制造、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五、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19.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持续深化科技强安专项行动,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紧急切断、自动化系统装备率和有效投用率达到100%,推动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自动化控制,实施矿山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推进工贸等行业领域提升技术装备水平。结合全国“智慧应急”建设试点,打造具有丰城特色的“一朵云、一张图、两张网、三大工程”。加快落实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接入危化品仓储企业仓库、堆场、停车场及危险货物运输等重要场所和具备条件的涉液氨等重点工贸企业监测监控数据,以及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重点地下矿山全部监测联网。选择不少于1个高危行业企业进行“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融合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启动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完成现场执法终端设备全面配备。(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落实)

20.加强安全生产源头防控。严格高危项目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严禁新上淘汰类、限制类项目,严控新增高危风险企业项目;严格落实《宜春市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若干意见》,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危化品生产企业只减不增。建立国土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等联合审批制度,把牢设计、人员、设备等硬要求,严防已淘汰高风险产能向我市转移。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条件、淘汰退出生产能力落后的小矿山、小化工,尾矿库只减不增。(发改委、工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1.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公路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2.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国家安全发展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城市安全发展水平。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平安示范建设。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扎实开展矿山等行业粉尘危害治理,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安委会办公室、城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团市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3.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许可、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安全生产有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聚焦推进矿山和危化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事项,对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和制度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编办、应急管理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市监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24.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监管执法,推动有关部门将涉及安全生产权力事项列入部门清单,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乡镇(街道)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健全部门横向和上下级联合执法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并重,开展“全覆盖”检查和“双随机”抽查,指导服务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早消除。(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

25.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举报奖励制度,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教育培训、风险评价、隐患治理等积极作用,助力安全监管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有效治理违法失信企业。(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丰城银保监办按职责分工落实)

26.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修订生产安全事故总体预案和专项预案并加强演练。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落实)

2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大力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全国消防安全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加强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推动安全体验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市安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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