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丰城市住建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三比三争”抓落实活动,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紧扣住建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凝心聚力,履职尽责,全面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2023年主要工作
(一)2023年以来取得的荣誉。
1.2022年度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考核中评为“考核先进县(市)”《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扬2022年度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考核先进市(县)的通报》(赣品质文〔2023〕1号);
2.丰城市金马御龙城文星苑小区、碧桂园小区2个小区入选2023年红色物业小区《关于确定2023年度红色物业优秀县(市、区)红色物业小区的通知》(赣组字〔2023〕52号);
3.宜春市住建局《关于全市2023 年1-10月住房城乡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全市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工作排名第4,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排名第1,全市棚户区改造攻坚行动进展排名第1,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排名第4,全市住房成套率工作并列排名第1,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排名第1,全市商品房销售及增速排名第4。
(三)经济指标达成情况
1.房地产销售情况。1-11月份,商品房网签备案47.94万㎡4305套,同比增长27%、21%;其中住宅网签备案面积44.85㎡3812套,同比增长37%、37%;非住宅网签备案面积3.09万㎡493套,同比下降-36%、-35%。1-11月份,商品房销售均价为6008元/㎡,同比下降-25%,其中住宅均价为5984元/㎡,同比下降-25%,非住宅均价为8080元/㎡,同比下降-11%。
2.房地产企业入规情况。新增入规房地产企业3家,待入规企业2家。
3.建筑业产值情况。三季度建筑业完成产值34.1亿元,同比下降38.9%。全年建筑业产值预计完成47亿元,同比下降45.8%。
4.建筑业企业入规情况。年度目标数10个,已完成15个。
5.服务业入规情况。年度目标3个,已完成3家。
二、2023年工作总结
(一)综合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局紧扣“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要求,一手抓市场稳定发展,一手抓涉稳风险化解,坚决落实房地产监管主体责任。一是稳定房地产销售。出台了《关于丰城市城区购房消费奖励政策延续及消费券发放的补充方案》和《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进购房消费券工作,审核购房消费券申请资料3233件,组织摇号6批次,中签购房户2460户,已发放3102.9万消费券,已兑现1869.97万元。二是严管预售资金。目前账户余额约6.48亿元,实现了100%监管。三是落实保交楼。强化了工程调度、现场巡查、信访管控三项机制,及时掌握各在建楼盘在工程施工、资金拨付、楼盘销售等各环节的堵点,提前做好保交楼预警。目前,我市存在国丰苑、东投学士府两个保交楼项目,主要问题是开发单位与施工单位产生纠纷,导致施工缓慢,影响楼盘交付。我局已分别向两家开发单位发函预警,督促开发企业打通内部审结程序,并成立专班与我市专班负责现场对接,并强化两家开发企业的预售资金监管,为两个项目后续推进守住资金防线。四是化解重点涉稳问题楼盘。在各专班的不懈努力下,12个重点涉稳问题楼盘已化解7个,其他5个问题楼盘正在有序推进。
(二)转型升级,扶持建筑业发展壮大。一是建筑企业引优培强。大力扶持本土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有1家二级建筑企业升级成为一级建筑企业,引进了2家一级建筑企业落户丰城,全市由2022年7家一级建筑企业发展到现在的10家一级建筑企业。现我市规上建筑企业共122家,其中有总承包一级企业10家,总承包二级企业14家,三级企业98家。二是建筑市场行为规范管理。加大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违法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建设违法行为。对工程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共347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2份。发现并处罚了转包10起,围标串标4起,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2起,总监履职不到位1起,现场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4起,未按要求实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2起,其他3起,全部依法依规处罚到位。严抓建设项目工人实名制工作,我市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在全宜春排名一直靠前,人员打卡率平均98%。三是建筑施工严格管理。建立了在建工地质量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局班子成员带队巡查双保险制度。已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559份,排查隐患3003条,已整改完成3003条,其中重大隐患20条,已整改完成20条;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293份,排查问题1116条,已整改完成1116条;在执法工作中,责令停产整顿47家,对现场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28起。加强了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一个监控头管理”,2023年已评定1个红牌工地;评定7个黄牌工地,并对其项目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共计下达55份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55家,整改率100%。四是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备案验收。累计办结消防设计审查75件、消防图纸备案67件、消防验收项目63件、消防验收备案项目75件;进行消防技术交底项目38个;开展消防专项检查1次,出具消防整改通知单55份;分别组织了防灾减灾宣传和业务培训。五是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压实项目各方主体责任,创建优质工程,全市建设工程获批宜春市优质建设工程5个,宜春市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4个。
(三)城市更新引领,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一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我市编制出台了《丰城市城市更新省级试点工作方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以城市体检为基础,建立“更新专项-更新片区-更新项目”的规划体系,引领城市功能品质提升工作。二是推进民生项目。根据丰城市城市自体检评估结果,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今年计划推进民生项目59个,已全部开工建设,已完工36个项目,全年完成投资47.35亿元。三是加强管控海绵城市建设。从土地出让起到项目竣工验收,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全过程监管,确保2023年建成区38%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四)推进绿色建筑,助力“碳中和”。一是绿色建筑有序推进。申请竣工验收的民用建筑工程绿色建筑专篇编制率达到100%,新开工项目绿建专篇编制率达到100%。2023年已开工建设一星级绿建项目17个,其中2个项目主体已竣工,即将交付使用;东风幼儿园的二星级绿建专篇已编制完成,正在申报进行专家评审。二是装配式建筑持续推进。我市2023年新开工项目83个,总建筑面积227.71万㎡,有38个为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共99.68万㎡,宜春市第一,其中PC结构项目13个,建筑面积40.08万㎡,钢结构装配式项目25个,建筑面积共59.61万㎡,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总建筑面积占比为48.77%。
(五)坚持为民惠民,提升群众幸福感。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服务保障民生实事,不断增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小区居住条件。2023年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8个,改造房屋488栋,11248户,建筑面积120.6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6000万元,截至11月底已全部完工。二是动态管理保障性住房,保障低收入人群利益。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租赁补贴发放任务300户。截至11月底,在惠农平台发放了今年前三个季度租赁补贴333户,合计26.928万元;保障了城镇困难群众住房享受实物配租1660户。我局利用晚上时间不定期对各公租房小区上户进行核对住户信息及清查转租、转借等行为,已完成了全部城区公租房小区的转租、转借清查,截至目前,腾退出公租房房源267套。三是推进棚改及成中村改造签约,落实城中村改造安置工作。按照集中成片和D类危房优先改造的原则,经摸底排查,对我市剑光、河洲、剑南、孙渡、龙津洲五个街道434余户房屋进行征收,目前累计签约242户,其中:剑光109户,剑南92户,河洲3户,孙渡13户,龙津洲25户。城中村安置房共完成分房1821套,其中孙渡的嘉禾苑和书香苑完成分房632套;剑南的丽居苑和紫荆苑完成分房681套;河洲的文昌苑、华庭苑及文博苑完成分房508套。城中村安置房签约共完成1290套,其中孙渡的嘉禾苑和书香苑完成签约514套;剑南的丽居苑和紫荆苑完成签约559套;河洲的文昌苑、文博苑及华庭苑完成签约217套。四是推进物业全覆盖,提升小区管理水平。推进创城十大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全市小区物业覆盖工作进展。全市城区共222个小区,符合成立业委会(物管会)条件的小区205个,暂不具备成立业委会(物管会)条件的小区17个。累计成立业委会(物管会)205个,其中业委会29个,物管会176个,成立进展100%;物业服务已覆盖222个小区,覆盖率100%。住建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物业领域侵害业主权益大排查,共发现问题23个,针对检查问题已向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目前均已整改到位。五是落实新建房屋质量保修金,强化维修资金管理,确保小区房屋质量有保障。2023年共有7个新建楼盘办理房屋质量保修金,有3个楼盘已缴纳质保金,共收缴3个小区510.56万元,其他4个正在与保险公司洽谈承保业务。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到质保金3584.09万元。目前共归集维修资金5.73亿余元,今年共归集维修资金0.33亿余元,同时为21个小区启用维修资金532.4万元。六是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落实安居工程。今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9户,已开工139户,开工率100%,完工139户,完工率100%。结合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专项行动工作,在7月份后相继新增存在安全隐患房屋38户,按照操作程序,已纳入今年危房改造任务,预计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七是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住房安全。截至11月底,我市已全面完成排查任务,累计排查自建房359350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6861栋,其他自建房352489栋),对存在安全隐患房屋严格进行销号管理,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八是推动美丽乡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上级验收流程,我市3个2023年示范类乡镇在10月份都已通过宜春市级验收,并整理了验收材料报省厅审核验收。各乡镇完工项目55个,完成投资额3.75亿元。九是推进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厂整改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市(除曲江镇纳入富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未开工),28个乡镇(街道)的污水收集共设计入户管网建设总长度130.31公里、设计入户数16589户,截至11月23日,28个乡镇(街道)总建成入户管长86884米,占总工程量74.93%,接入总户数13571户,占总接入户81.80%。十是全面推进环境整治立面整改工作。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完成累计投资一千余万元。开展外墙立面整治、安装沿线空调架等工程、修补破损店招、铺设沿线进村路口沥青。十一是持续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信访平台共收到信访件72件,来源主要有国家信访平台31件,省信访平台8件,宜春市信访平台3件,本市信访平台30件,已办结70件,待办2件。12345工单热线方面总接收热线工单2785件,其中已办结2776件,待办9件,经分析满意工单2465件,不满意工单320件,满意率89%;超时件0件,延期0件。网络问政方面,共收到13件,已办结13件。
(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住建口碑。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基础上,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大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提优服务质效。一是开展一次性告知,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事项告知书》并印发给建设方和施工方,告知书涵盖建设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我局所涉及的业务,方便建设方及施工方对接联系办理业务,节约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二是实行网上招标和远程异地评标。所有的公开招标的施工项目一律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投标单位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通过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开标,投标单位实现投标不跑路、交易不见面。今年共69个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了不见面开标。所有投标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即外地评标专家不需要到招标项目当地交易中心评标室评标,只要到评标专家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评标室评标。能够有效地避免投标单位与评标专家的接触,最大程度上减少了评标过程人为干扰。使评标工作公平、公正。今年共62个公开招标项目采用了远程异地评标。三是落实“双随机”检查。严格落实权责清单,推动“双随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行政审批局编制公布的我局权责清单及“双随机”系统12项事项清单,制定了5项年度计划,跨部门联合检查8项,分别为对建筑企业资质、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四是多措并举激活“存量建筑”。针对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后的消防审验申报难题,我局借鉴先进经验,聚焦工作难点,联合自然资源、规划、民政部门积极探索《丰城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养老设施、工业项目等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的办理流程,疏解既有建筑消防改造项目的难点,打通堵点。目前已化解养老设施改造项目5个、工业历史遗留项目28个,进一步激发了存量建筑发展活力。五是创新验收办法,开展单体竣工验收。制定《重点工业项目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单体竣工验收实施办法》,累计为21个项目验收94栋,面积446219.17㎡,帮助企业节约设备安装天数共755天,提前投产天数共937天,其中最高帮助企业节约设备安装天数80天,提前投产天数80天。六是落实惠企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修订了《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江西辰久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泰庄建设有限公司、江西晨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资质晋升奖励资金各100万元;对完成税收的江西荣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奖励资金30余万元。七是开展数字住建,推进智慧工地。健全完善综合监管、综合检查、管执联动工作机制,依托智慧工地监管平台,探索实施更加精准、集中的综合监管模式,减轻企业负担。目前已完成部门监管端的建设,拟将金马公园壹号、金马厚德传奇、东瑞府、金邑大厦4个项目纳入工地端试点建设,其中金马公园壹号已初步完成试点建设。八是服务工程,重组白蚁防治服务股。为有效控制白蚁危害,减少社会经济损失,保障性住房住用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组白蚁防治服务股,共计为39个建设工程项目、完成白蚁预防100余万平方米。九是有序放开测绘市场。与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丰城市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已对3家房产测绘机构提供的房产测绘成果进行备案,总共备案栋数26栋,面积248809平方米,其中房屋预测绘备案面积114919平方米,房屋规划验收测绘备案面积123573平方米。房屋产权登记测绘备案面积10317平方米。
三、2024年工作打算
1.利用新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利用新出台的《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为房地产市场发力增加新引擎。
2.全力推动保交楼稳民生工作。通过保交楼攻坚行动,推动已逾期交付的国丰苑项目加快建设,尽早交付业主使用;推动因工程款纠纷影响建设进度的东投学仕府项目加快建设,如期交付业主使用。
3.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一是加大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建设违法行为。二是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规范项目各方建设行为;三是继续抓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确保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四是继续推进项目工程款支付担保工作,防止发生工程款纠纷和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五是督促和服务好项目报建办理。
4.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坚决制止在建项目在元旦、春节前盲目抢时间、抢进度、抢工期的现象,并强化节后开(复)工及全年各节假日、恶劣天气等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根据2023年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优化监督方法,在2024年巩固好整治成果。三是实现全市中心城区新开工项目纳入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全覆盖监管。
5.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大力推动民生工程落地,稳步推进棚改安置、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等;大力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海绵城市建设,助力低碳住建。
6.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提升类美丽乡镇建设,党建引领传统村落,持续开展农村住房安全动态排查工作,稳步提升农村污水处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
7.推动红色物业走深走实。从市级层面重视科学组建基层物业管理架构意义,利用“一马当先”和“两员两长”平台及物业行业协会资源,培育一支物业专业队伍,下到社区层面做好“传帮带”,推动红色物业走深走实,把物业行业规范管理力量集中前移至一线。
丰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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