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办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了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年初对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了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机关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抓落实的组织保障机制、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了目标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环节邀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把住建主要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
(二)深化学习,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利用局党委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同时,制定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严格落实。二是狠抓关键少数。我局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强化法治意识的关键,坚持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不断充实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要求贯穿始终,坚持以学促用,学以致用。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宪法知识讲座、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以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同时积极引导广大行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规章。
(三)落实三项执法制度,保证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公开透明。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执法制度。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配合市政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江西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联系局顾问律师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有计划的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开展了6个事项共计10次双随机检查。其中,开展对人防工程质量的行政检查5次,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发承包的行政检查1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1次,对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1次,对总承包特级、一级、铁路二级及部分专业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的行政检查2次。上述检查结果均已及时公示在市政府在线平台“双随机、一公开”专栏。
(四)狠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强力规范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行为,深入开展全市建筑行业质量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依法对违反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管理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了查处,有效管控质量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严格信访回复制度,严防矛盾纠纷。我局全年受理各类信访投诉2443件,其中信访局转办48件,12345平台2353件,网络问政等平台投诉42件。我局建立了“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网上信访回复工作,对来访群众做到了热情接待,在坚持政策、法律的前提条件下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二是积极发挥行政调解职能,强化尽职尽责服务意识,坚持执行局领导接访制度和接待登记制度。全年通处行政调解矛盾纠纷6件,人民调解矛盾纠纷22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的意识和工作水平都有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加强了法治观念。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学习不够深入,不够全面,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也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理论指导也不够。二是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改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工作的理念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个别股室对法治教育工作不够重视,对法制教育抓得不够紧,致使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执法人员在处理违法行为过程中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忽视了执法程序、资料和案件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开拓新思路,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克服行政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性不强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案件研讨会、培训会、参与学法考试等措施强化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
二是引进外脑,对于执法过程中法律依据不准确、证据不足的情况,通过专业律师顾问团队对案件进行全过程跟踪咨询,必要时开展论证会,提高执法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是对于执法人员间接取证困难,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撤销立案的问题,将采取向其他有关单位调取材料,委托第三方鉴证机构对证据进行核准,审慎作出执法决定。
四是落实上级“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做好各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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