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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沙镇2020年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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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总)支部、各办公室、站所:

为充分调动镇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促进各项基础工作与阶段性重点工作顺利开展,参照省、市上级组织部门下发绩效考核相关文件,在淘沙镇2019年度干部绩效考核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制定本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镇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干部(含实习期在岗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他参与镇中心工作的工勤人员。

二、考核原则

“考核量化、奖优罚劣”,“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严在日常,管在经常”,充分发挥干部能干事、善总结、敢担当、团结互助、公正评议的主观能动性,在立足基础工作的同时,扎实推进全镇阶段性重点工作。

三、考核内容

对标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市委市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以及工作创新突破等。围绕镇党委、政府年度重点中心工作以及各办、站所的岗位职责工作。

四、考核方法

全年分两大块考核:全年前三季度基础性工作季度考核、第四季度暨年度述职测评考核。

(一)、全年前三季度基础性工作考核(总分为300分,每季度100分)

1、日常表现考核(50分)

每名干部日常表现设定基准分为每季度50分,根据干部日常表现负面清单(附件1)实行扣分制,据实量化计分,每季度公布一次。

评价部门:党政办、镇纪委及各线分管领导。

2、岗位履职考核(50分)

对全体参与绩效考核人员进行测评,科级干部、中层正职、其他干部按管理权限分岗位对干部履职情况、工作实绩、作风表现等情况分类测评。测评按优秀(30%)、良好(60%)、一般(10%)的比例评定等次,并按优秀50分、良好45分、一般40分折算分数。所有科级干部测评表交党委书记审核,中层正职交镇长及纪委书记审核,一般干部交党委副书记审核,村书记主任交组织委员审核,审核后由镇绩效考核办当场汇总。

述职测评得分=领导班子测评*50%+其他人员测评*50%(一般干部、村居书记主任)。

评价部门:全体机关干部、村(居)书记主任。

(二)第四季度暨年度述职测评考核(总分200分)

1.第四季度暨年度述职测评考核,民主测评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打票比例分别为3:6:1,否则为废票。召开一次“321”履职述职会,坚持实绩考核。干部根据各自分工(分业务工作、包村工作、中心工作、特色工作等),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上交书面述职报告进行年度测评。参会人员为全体机关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议程为:

第一,实行“321”述职。即:每名干部述职3件做得自认为满意的工作,讲2件还要加强的工作,讲1件不满意的工作,接受大家评议。

第二,全体参与测评人员进行测评,科级干部、其他干部分类测评。测评按优秀(30%)、良好(60%)、一般(10%)的比例评定等次,并按优秀200分、良好180分、一般150分折算分数。

述职测评得分=领导班子测评*50%+其他人员测评*50%(一般干部、村书记、主任)。

2.第四季度根据每名干部日常表现负面清单(附件1)实行扣分制,据实量化计分。

评价部门:全体机关干部、村(居)书记主任。

五、加扣分

全年加扣分:按年度一次性加扣分。

1、获得县处级、市厅级、省部级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相关人员每人次分别加10分、30分、50分;被县处级、市厅级、省部级通报批评的,相关人员每人次分别扣10分、30分、50分。

2、因负责工作被县处级、市厅级、省部级约谈镇主要领导的,相关人员分别扣10分、30分、50分,使主要领导受到纪律处分的,相关人员扣除80分,并取消相关人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凡是为单位争取到明确为上级奖励资金的不分级别不分多少一律给予相关人员加10分

4、以上奖励或批评,均以书面为准,以丰城市级以上按发文单位级别计算加扣分。丰城市各部门的表彰和批评由主要领导根据平时工作掌握打分。

5、同一工作获不同级别不同单位表彰或通报批评的,只计算最高值加扣分。某项工作在某个点获得丰城市级以上表彰或通报批评的,对该点上的挂点领导和蹲点干部(含帮扶干部)加扣分,同时对该项工作的分管线上人员也加扣分,但只计算1次。

6、以上所提到的加扣分相关人员由分管线上的班子成员确定。

7、党委书记、镇长可提议通过党委会根据参加考评的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掌握的实际情况在干部年度考核总分(乘以个人系数之后分数)进行加扣分10到40分。

8、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参加考评的干部的现实表现和掌握的实际情况推荐一名表现优秀的干部,在该干部干部年度考核总分(乘以个人系数之后分数)进行加分15分。

评价部门:丰城市级及以上部门的各类奖惩文件。

六、考核办法

(一)考核流程:设定岗位和确定系数→季度考核(日常考核+岗位履职考核)记账→年终考评算总账。

1、设定岗位和确定系数

根据工作职务设定基准系数,科级干部1.6。科室正职(含第一书记、扶贫办成员)为1.3;科室副职(含副片长、蹲点干部)为1.15;非镇党委政府安排和非市中心工作挂职抽调的借用干部为0.85,其他干部为1.0。

根据工作岗位增加情况,将从事相应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系数,每增加一项工作,系数相应增加0.01,累加系数不超过0.05(岗位情况详见2020年分工文件)。

2、确定干部系数。干部系数=基准系数+岗位系数。

3、党委书记、镇长按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数为基数×1.3计算进行发放。

评价部门:党政办、党建办。

七、考核计分

1、干部前三季度考核分数=日常表现得分+岗位履职(测评)得分;

2、测评得分=领导班子测评*50%+其他人员测评*50%(一般干部、村居书记主任);

3、干部年度考核总分=(第一季度得分+第二季度得分+第三季度得分+第四季度暨年度述职测评得分-第四季度负面清单扣分)*干部系数±加扣得分;

八、奖金计算方法

1、考核奖金总数:按上级文件精神和规定,拿出镇差异化考核专项经费对全体参与绩效考核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按干部年度考核总分得分不同和奖金不同的方式发放,单位不补贴也不扣除。

2、奖金基数(每分折币数):每个人年度总分作为计算基数奖金的计算基准,得出每分的奖金金额。每分折币数=(镇绩效考核专项经费-奖励个人先进资金总额)/∑干部年度总分。即:假设100人奖金总数为900000元,100人实得年度总分为50000分,奖励个人先进资金总额为20000元,得出奖金基数为:(900000-20000)÷50000=17.6元/分。

3、奖金计算:干部年度绩效奖金=干部个人年度总分*奖金基数。

4、奖励先进个人:按组织部年度考核为优秀个人的每人奖励1500元。

九、结果运用

1、经济激励

绩酬挂钩,按干部年度考核总分确定年度绩效考核奖金,高分多奖。对由镇党委研究决定需要攻坚的中心工作、难点工作设突出贡献奖,奖励对象为正股级及以下干部,奖金形式和金额由镇党政班子联席会研究决定。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优秀比例不超过30%,一般比例不超过10%;并且保证在乡镇工作满一年的干部中,最高与最低奖金级差不低于1万元。

2、政治激励

按照绩效考评的结果,结合平时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考评优秀、业绩突出的干部,镇党委优先考虑向市委推荐提拔重用、评先评优、优先推荐提名“两代表一委员”,优先安排外出学习培训培养及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选拔考试等。

3、惩戒措施

   对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干部视情进行惩戒性岗位交流并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按照《公务员法》《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干部绩效考核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淘沙镇干部绩效考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军辉

第一副组长:唐  凯

副  组  长:罗颖 罗振清 范勇斌 姜涛

成    员:廖宏辉 廖罗根 敖发平 邹志强 曾志龙 聂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党建办,罗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一、本文件若与丰城市下发的绩效考核文件有不同之处,以丰城市下发的文件为准。

附件:淘沙镇干部日常表现负面清单


附件:

干部日常工作表现负面清单

序号

表现形式

处罚措施

备注

1

不遵守考勤制度的

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次扣2分,无故旷工每人次扣10分

这11项扣分项目均是指由镇党委、政府、纪委查处发现的问题,原则上由涉及到的相关线上领导视情况扣分。

2

值班期间不在镇住宿“走读”

每人次扣5分

3

上班时间聊天、炒股、玩游戏、网购、看电影

每人次扣10分

4

不遵守请假制度的(不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1、年底内核算其请假天数(不含镇轮休假)超过20天因私事请假的(婚丧嫁娶、产假、病假除外),每超出1天,扣3分;

2、无特殊情况请事假1个月及以上的不参与绩效考核计分。

3、旷工,外出不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仍外出每天扣10分。4、对因进入相关选拔考试进入面试阶段的,请假不得超过15天,每超出一天扣10分。

5

值班人员无故脱岗

每人次扣5分

6

值班期间,因主观原因造成信息不灵、记录不清、矛盾上交或发生其他不良后果

带班领导、值班人员每人次扣20分、10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7

无故不参加集中学习、集体活动,不完成相关材料的

每人次扣5分

8

遇突发、应急事件不服从调派或袖手旁观、临阵脱逃

每人次扣15分

9

工作应付了事,工作拖拉,造成工作失误

每人次扣5分

10

不作为乱作为引起群众上访

按镇信访规定执行

11

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活动时间、干部网络学习时间、学习强国分数等没有达标的

按各线相关考核规定执行

12

被上级纪委部门督查通报批评的

按丰城、宜春、省纪委督查通报每人次扣10分、20分、30分,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作风纪律方面

13

被给予纪律处分的

被镇纪委约谈、通报的每人次扣10分,被诫勉的每人次扣15分,被给予纪律处分的每人次扣30分

14

因工作不力,在全市排名倒数3名

线上人员扣10分

各级及村居工作

15

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级通报批评(以文件为准)

相关人员分别扣50、30、10分

16

因工作不力,导致单位主要领导被约谈、作表态发言(以文件或会议通知为准)

被市主要领导约谈扣30分、被市分管领导约谈扣20分、被部门领导约谈扣10分,作表态发言同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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