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倡导全民文明交通理念,营造文明礼让的和谐交通氛围,不断提高广大市民文明出行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压实线),第四十七条第一款: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法律规定,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2022年10月24日起启用部分路口“压实线”“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电子警察监控违法抓拍设备。对以上两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点位 1、紫云大道与府前路交叉路口; 2、玉华山路与府前路交叉路口; 3、紫云大道与雷焕路交叉路口; 4、紫云大道与梦祥路交叉路口; 5、紫云大道与府佑路交叉路口; 6、龙光大道与富州路交叉路口; 7、梦祥路与富州路交叉路口; 8、龙泉大道与梦祥东路交叉路口; 9、龙光大道与玉华山路交叉路口; 10、龙光大道与紫云大道交叉路口; 11、剑邑大道与人民路交叉路口; 12、剑邑大道与沿江路交叉路口; 13、剑邑大道与剑南路交叉路口; 14、剑桥路与龙泽路交叉路口; 15、府前路与富州路交叉路口; 二、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类型 1、驾驶机动车压实线违规变道的; 2、驾驶机动车右转不让行正在斑马线通行的行人或非机动车的。丰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6日
(来源:丰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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