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丰城市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续建与提标改造工程原公告中“投标人企业在近五年(2013年3月1日~2018年2月28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6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现变更为“投标人企业在近五年(2013年3月1日~2018年2月28日,以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96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作调整。
招标人: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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