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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28 11:47:33来源:丰城市大数据中心作者: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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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丰府办发【2022】14号


为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关于印发江西省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21〕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21〕11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认真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聚焦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不断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提高电子商务在全市农村地区的应用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助推我市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拓展农村消费,助力乡村振兴,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我市更多的农村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在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农产品上行物流成本明显降低,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有效畅通,农产品产业化、品牌化进一步提升,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有效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具体应达成以下工作目标:

1.全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达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达10%以上。

2.依托我市现有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改造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丰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企业入驻率90%以上,服务本地电商企业、涉农企业不少于100家,孵化企业不少于5家,配备至少5名以上服务人员,为园区及市内企业提供不少于两年的政策咨询、人员培训、运营服务、孵化支撑、美工摄影、包装设计、网店内容制作、电商直播等一站式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

3.强化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新增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人数达到2000人次以上,做好分类培训计划。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管理水平,提升参训人员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电商直播等实操技能。其中,电商基础知识培训人数占比不超过50%,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社群电商、兴趣电商等实操培训人数占比高于50%。通过培训实现学员就业、创业的转化率高于1%。培养3-5名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形成培养一个,带动一村的示范效果。

4.提升流通效能,整合打造1个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市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运营中心,整合打造1个冷链仓储中心,整合市域内物流快递资源,逐步推进同仓共配,物流快递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实现快递配送乡镇T+0、行政村T+1、偏远乡村T+2天送达(派出)。农村物流快递成本显著下降,农村产品上行物流成本不高于或与宜春市基本持平,推动实现丰城市商贸物流的保通达、降成本、智能化发展。

5.打造丰城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丰城富硒大米丰城冻米糖丰城麻鸭丰城油茶等特色产业品牌应用,打造丰城特色网销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培育丰城富硒大米、1个丰城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品牌。依托丰城富硒大米等特色产业制定1套公共品牌的塑造、管控和应用的相关标准和制度。制定1套公共品牌标准化、产业产品标准化方案,在5家以上企业中开展公共品牌的宣传、应用和推广。建立一套丰城市农特产品品控体系,为10家以上企业提供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江西绿色生态等优质认证服务。通过开展2场或以上农文旅节会营销,打通丰城市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全渠道,打造农业发展供应链,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

6.探索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升级改造3个(河东2个,河西1个),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示范乡镇商贸中心,商贸中心需提供百货、生鲜、五金、品牌家电、家具等商品品类达到6000种以上,服务人口2万人以上;至少发展2家中心村直营或加盟连锁店,并可为其提供一定的配送服务,激发农村消费潜力,达到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的效果。

7.制定符合本市现状的农村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规划,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应用、示范县创建工作等相关宣传,并积极协助我市电商企业、农业企业等开展品牌营销宣传活动,产销对接活动等,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宣传工作覆盖80%行政村及100%乡村振兴重点村。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建设

通过政府自营或者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利用我市现有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打造丰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我市企业、网商、服务商和个人创业者等农村电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运营推广、孵化支撑、美工摄影、包装设计、网店内容制作、网络直播等一站式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并具备可为当地电商企业和农村创业青年提供电商办公、商务洽谈、网货展示、就业创业等综合服务,具有完善的办公、网络、通讯、直播等创业办公的设施设备。配备5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具备完善的企业入驻与退出、运营团队考评、环境标识管理、培训及创业孵化等规范的服务管理制度。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适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

(二)人员培训

遴选不少于2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新增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人数达2000人次以上。针对不同电商人才做好分类培训计划,其中,电商基础知识培训人数占比不超过50%,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社交电商、兴趣电商等技能培训人数占比高于50%。重点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助力农村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培训转化率;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农村电商创业者应培尽培;做实做好培训档案记录,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注重培训后学员的创业、就业、增收效果。鼓励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

(三)县域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巩固提升建设

依托并整合我市现有的三级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和资源,进一步提升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服务体系,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企业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向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建设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的免费或微利物流快递仓储分拣运营中心,整合后快递物流成本不高于宜春市或与同等县市持平,建立物流快递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整合或补贴购置快递分拣设备、配送车辆等,优化市区到行政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整合现有镇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及村级服务站,鼓励电商服务站、村头商超、村头交通便利农家、供销及邮政站点等加载电商物流服务项目,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物流快递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50%行政村;整合或利用快递产业园,并在各乡(镇、街道)建设快递超市,形成辐射全市的快递集散网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高物流时效,正常情况下实现快递配送乡镇T+0、行政村T+1、偏远乡村T+2天送达(派出);进一步降低本地物流快递配送成本,解决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的瓶颈问题。

(四)农村产品上行体系提升建设

培育1个丰城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对丰城市相关农业产品的一系列标准化、品牌化、优质化、电商化、渠道化、营销推广等举措实施,扩大丰城农特色产品销售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当地农业发展现代化和规模化水平,提高农民的收入,为发展丰城市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动力、生态活力、文化魅力、人才储备,实现丰城的产业电商化和电商产业化。依托“丰城富硒大米”、“丰城冻米糖”、丰城田螺辣酱“丰城油茶”、“丰城麻鸭”、“丰城米粉”的农产品的上行,开展分级、加工、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特色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SC认证工作。推进特色农产品与农副产品的产品标准建设、生产许可、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品质把控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争创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市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推动我市农村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与阿里、京东、抖音等知名第三方平台合作建设线上推广店铺,打造丰城特色体验馆,重点打造振兴乡村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

(五)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丰富乡镇商贸中心的商品品类,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对乡镇商贸中心经营场所进行基础的装修(不含土建),提供更多展位和场地,销售具有本地特色的农特产品。逐步完善市域商业建设的网络体系、提升农村市场的供给能力。鼓励引导商贸服务企业下沉供应链,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教育文化等多元化消费需要。依托三级物流体系的打通和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打通丰城市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推动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和功能升级,提升城乡产品和服务的流通效率。通过发展乡村农文旅特色产品吸引更多市区市民下乡消费,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

(六)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符合本市现状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五年规划,通过规划分析我市目前电商产业发展的优劣势,指明我市未来电商发展的工作思路、产业方向、产品定位、品牌策略和战略选择。为政府、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制定产业发展政策、营销策略等提供决策参考,并规范和营造电商发展的秩序和氛围。              

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我市电商政策、电商孵化成果、电商大赛、品牌活动、电商公共服务等开展媒体宣传报道。在项目实施中总结打造电商发展的典型案例、创业故事、明星企业等加以宣传推广。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直播助农、电商节、论坛交流等形式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促进市域群众和企业网购网销意识增强。鼓励争创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荣誉,总结和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促进乡村振兴。

四、投资规模与资金安排

丰城市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预计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社会资本1000万元。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账户,制定示范项目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使用安排。

五、时间进度安排

1.宣传筹备阶段(2021年6月2022年1月):

组建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专业机构,研究制定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编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分项目实施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过程监督与验收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泛的宣传动员,全面部署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前期工作,积极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环境与氛围。

2.建设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3年9月):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工作为核心,围绕各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确定各分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和目标,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公开遴选各分项目承办单位。定期巡察,推进各分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实施并有序达成目标。在此过程中,对建设完成的项目,依据综合示范项目验收办法验收。针对具体项目组建验收,对已完工项目进行内部验收,对问题项目及时要求整改,项目验收结果呈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3月2024年6月):迎检督查与验收。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对所有综合示范分项目进行巡查督导,对实施不到位的项目承办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承办单位进行整改,对最终无法达成预定建设目标的项目停止后续资金划拨,邀请第三方专家对项目实施验收指导,如果验收不合格,并责令承办单位退回前期已拨付未达标部分中央专项资金。最后迎接上级的验收,对综合示范工作进行总体评估。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经验,构建我市电商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统筹解决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加大协同力度,加强各成员单位在政策制定、重大项目实施、巡察督查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和服务合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电商办,负责落实、督查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二)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江西省、宜春市关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子商务相关政策体系,在项目、税收、金融、人才、培训、税费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用于配套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强化资金管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建设与运营相关过程文件、数据、财务票据等进行妥善保管并存档,对大型项目,应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工程进度与运行情况,严格按阶段拨付资金,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电商办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四)加强监督考核。成立由市财政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电商办等部门为成员的督查工作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与专项资金使用督查工作,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与专项资金管理。

(五)加强项目监管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督查综合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依法依规竞争选择承办单位,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

(六)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报送。在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同时在省级专栏上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示范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与项目承办单位达成协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督促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同时提供省商务厅和本地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时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同时督促项目承办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

(七)做好总结和宣传推广。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各项政策宣传推广力度,引导我市农村居民更新观念,提高贫困人口的电子商务参与度。认真总结综合示范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发现并梳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加以宣传和推广,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之间交流与借鉴,提升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成效。

(八)加强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与综合示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示范工作参与部门、项目承办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违法违纪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项目效果。

附件:1.丰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安排汇总表

2.丰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分项目介绍

附件1

丰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安排汇总表

填报县(市):丰城市                                                                     2021年**月**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支持方向

项目承办企业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项目建设目标及效果

投资规模(万元)

合计

中央

资金

市县财政配套

社会资本

1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建设项目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建设

待定

通过政府自营或者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利用我市现有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打造丰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我市企业、网商、服务商和个人创业者等农村电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运营推广、孵化支撑、美工摄影、包装设计、网店内容制作、网络直播等一站式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并具备可为当地电商企业和农村创业青年提供电商办公、商务洽谈、网货展示、就业创业等综合服务,具有完善的办公、网络、通讯、直播等创业办公的设施设备。

配备5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具备完善的企业入驻与退出、运营团队考评、环境标识管理、培训及创业孵化等规范的服务管理制度。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适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

2021年6月开始筹备;2021年12月启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2022年6月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企业入住率达到50%以上,2022年12月企业入住率达90%以上,项目进度完成90%以上;2023年6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

2023年6月,依托我市现有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打造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丰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企业入驻率90%以上,服务本地电商企业、涉农企业不少于100家,孵化企业不少于5家,配备至少5名以上服务人员,为园区及市内企业提供不少于两年的政策咨询、人员培训、运营服务、孵化支撑、美工摄影、包装设计、网店内容制作、电商直播等一站式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

250

100

100

50

2

人员培训项目

电子商务人员培训

待定

遴选不少于2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新增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人数达2000人次以上。针对不同电商人才做好分类培训计划,其中,电商基础知识培训人数占比不超过50%,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社交电商、兴趣电商等技能培训人数占比高于50%。重点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助力农村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培训转化率;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农村电商创业者应培尽培;做实做好培训档案记录,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注重培训后学员的创业、就业、增收效果。鼓励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

2021年6月开始筹备;2021年12月启动政府采购;2022年6月完成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2023年6月完成培训人数2000人次以上。

2023年6月,新增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人数达到2000人次以上,做好分类培训计划。其中,电商基础知识培训人数占比40%,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实操培训人数占比60%。通过培训实现学员就业、创业的转化率高于1%。培养3-5名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形成培养一个,带动一村的示范效果。

200

100

50

50

3

县域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巩固提升建设

待定

依托并整合我市现有的三级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和资源,进一步提升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服务体系,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企业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向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建设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的免费或微利物流快递仓储分拣运营中心,整合后快递物流成本不高于宜春市或与同等县市持平,建立物流快递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整合或补贴购置快递分拣设备、配送车辆等,优化市区到行政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整合现有镇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及村级服务站,鼓励电商服务站、村头商超、村头交通便利农家、供销及邮政站点等加载电商物流服务项目,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物流快递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50%行政村;整合或利用快递产业园,并在各乡(镇、街道)建设快递超市,形成辐射全市的快递集散网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高物流时效,正常情况下实现快递配送乡镇T+0、行政村T+1、偏远乡村T+2天送达(派出);进一步降低本地物流快递配送成本,解决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的瓶颈问题。

2021年6月筹备,2022年1月启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2022年6月完成市级分拣中心提升和整合乡镇物流快递服务站并投入运营,2022年12月完成60%以上的建设内容,2023年9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并持续运营。

2023年9月,提升流通效能,整合打造1个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市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运营中心,整合打造1个冷链仓储中心,整合市域内物流快递资源,逐步推进同仓共配,物流快递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实现快递配送乡镇T+0、行政村T+1、偏远乡村T+2天送达(派出)。农村物流快递成本显著下降,农村产品上行物流成本不高于或与宜春市基本持平,推动实现丰城市商贸物流的保通达、降成本、智能化发展。

950

400

100

450

4

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项目

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待定

培育1个丰城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对丰城市相关农业产品的一系列标准化、品牌化、优质化、电商化、渠道化、营销推广等举措实施,扩大丰城农特色产品销售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当地农业发展现代化和规模化水平,提高农民的收入,为发展丰城市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动力、生态活力、文化魅力、人才储备,实现丰城的产业电商化和电商产业化。依托丰城富硒大米丰城冻米糖”“丰城田螺辣酱丰城油茶丰城麻鸭丰城米粉的农产品的上行,开展分级、加工、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特色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SC认证工作。推进特色农产品与农副产品的产品标准建设、生产许可、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品质把控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争创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市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推动我市农村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与阿里、京东、抖音等知名第三方平台合作建设线上推广店铺,打造丰城特色体验馆,重点打造振兴乡村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

2021年6月筹备,2022年1月启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2022年9月完成项目进度50%,2022年12月完成项目进度80%,2023年6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并持续运营。

2023年6月,打造丰城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丰城富硒大米丰城冻米糖丰城麻鸭丰城油茶等特色产业品牌应用,打造丰城特色网销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培育丰城富硒大米、1个丰城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品牌。依托丰城富硒大米等特色产业,制定1套公共品牌的塑造、管控和应用的相关标准和制度。制定1套公共品牌标准化、产业产品标准化方案,在5家以上企业中开展公共品牌的宣传、应用和推广。建立一套丰城市农特产品品控体系,为10家以上企业提供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江西绿色生态等优质认证服务。通过开展2场或以上农文旅节会营销,打通丰城市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全渠道,打造农业发展供应链,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

400

150

100

150

5

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项目

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待定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丰富乡镇商贸中心的商品品类,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对乡镇商贸中心经营场所进行基础的装修(不含土建),提供更多展位和场地,销售具有本地特色的农特产品。逐步完善市域商业建设的网络体系、提升农村市场的供给能力。鼓励引导商贸服务企业下沉供应链,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教育文化等多元化消费需要。依托三级物流体系的打通和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打通丰城市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推动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和功能升级,提升城乡产品和服务的流通效率。通过发展乡村农文旅特色产品吸引更多市区市民下乡消费,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

2021年6月筹备,2022年1月启动政府采购,2022年3月前启动商贸中心改造建设,2022年12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2023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

2023年6月,完成升级改造三个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示范乡镇商贸中心,商贸中心需提供百货、生鲜、五金、品牌家电、家具等商品品类达到6000种以上,服务人口2万人以上;至少发展2家中心村直营或加盟连锁店,并可为其提供一定的配送服务,激发农村消费潜力,达到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的效果。

600

200

100

300

6

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项目

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

待定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符合本市现状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五年规划,通过规划分析我市目前电商产业发展的优劣势,指明我市未来电商发展的工作思路、产业方向、产品定位、品牌策略和战略选择。为政府、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制定产业发展政策、营销策略等提供决策参考,并规范和营造电商发展的秩序和氛围。              

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我市电商政策、电商孵化成果、电商大赛、品牌活动、电商公共服务等开展媒体宣传报道。在项目实施中总结打造电商发展的典型案例、创业故事、明星企业等加以宣传推广。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直播助农、电商节、论坛交流等形式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促进市域群众和企业网购网销意识增强。鼓励争创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荣誉,总结和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促进乡村振兴。

2022年1月启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并启动规划、调研工作,2022年6月完成整体项目的50%,2022年12月完成整体项目的90%,2023年6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

2023年6月,制定符合本市现状的农村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规划,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应用、示范县创建工作等相关宣传,并积极协助我市电商企业、农业企业等开展品牌营销宣传活动,产销对接活动等,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

100

50

50

0

总计

2500

1000

500

1000

附件2

丰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分项目介绍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建设

1.项目名称:丰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提升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待定

3.承办单位:待定

4.项目实施目标:依托我市现有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改造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丰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企业入驻率90%以上,服务本地电商企业、涉农企业不少于100家,孵化企业不少于5家,配备至少5名以上服务人员,为园区及市内企业提供不少于两年的政策咨询、人员培训、运营服务、孵化支撑、美工摄影、包装设计、网店内容制作、电商直播等一站式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

5.项目实施内容:通过政府自营或者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利用我市现有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提升打造丰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为我市企业、网商、服务商和个人创业者等农村电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运营推广、孵化支撑、美工摄影、包装设计、网店内容制作、网络直播等一站式基础公益性服务和特色微利性服务,并具备可为当地电商企业和农村创业青年提供电商办公、商务洽谈、网货展示、就业创业等综合服务,具有完善的办公、网络、通讯、直播等创业办公的设施设备。配备5名以上专职服务人员和电商配套服务企业。具备完善的企业入驻与退出、运营团队考评、环境标识管理、培训及创业孵化等规范的服务管理制度。做好服务资源落地和服务需求对接工作,协助政府解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适时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解决方案。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1年6月开始筹备;2021年12月启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2022年6月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企业入住率达到50%以上,2022年12月企业入住率达90%以上,项目进度完成90%以上;2023年6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

7.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50万元。

8.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可对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进行必要的基础装修(不含土建)、补充购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培育或引入优质电商服务资源以及为维护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营(如水电、网租等)等费用给予补贴,坚持实用、节约原则,聚焦服务提升。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二、人员培训

1.项目名称:人员培训项目

2.项目地址:待定

3.承办单位:待定

4.项目实施目标:强化农村电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新增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人数达到2000人次以上,做好分类培训计划。普及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电商管理水平,提升参训人员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电商直播等实操技能。其中,电商基础知识培训人数占比不超过50%,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社群电商、兴趣电商等实操培训人数占比高于50%。通过培训实现学员就业、创业的转化率高于1%。培养3-5名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形成培养一个,带动一村的示范效果。

5.项目实施内容:遴选不少于2家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新增电子商务知识技能培训人数达2000人次以上。针对不同电商人才做好分类培训计划,其中,电商基础知识培训人数占比不超过50%,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社交电商、兴趣电商等技能培训人数占比高于50%。重点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助力农村产品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培训转化率;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农村电商创业者应培尽培;做实做好培训档案记录,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注重培训后学员的创业、就业、增收效果。鼓励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各种形式的有利于营造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1年6月开始筹备;2021年12月启动政府采购;2022年6月完成培训人数1000人次以上;2023年6月完成培训人数2000人次以上。

7.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万元,社会资本50万元。

8.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补贴只用于购买具备资质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的培训服务,不能用于补贴培训机构购置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培训桌椅等硬件设施设备和基建装修。补贴标准要符合财政部、中组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或我省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每期培训档案应有当地政府与培训机构签署委托培训协议或下达培训任务的相关文件、开班培训申请报告及培训小结、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每位授课人的基本情况和资质证明、培训方案、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培训材料、培训人员名册、签到名册和现场培训照片、课程讲义、测试试卷、满意度调查、电话回访记录等,培训后跟踪服务台账、学员创业就业与增收情况台账另行成册,也是培训档案的组成部分。培训档案将作为申请财政补贴的必要依据,档案不全,不予以补贴。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三、县域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巩固提升建设

1.项目名称:县域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待定

3.承办单位:待定

4.项目实施目标:提升流通效能,整合打造1个不低于3000平方米的市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运营中心,整合打造1个冷链仓储中心,整合市域内物流快递资源,逐步推进同仓共配,物流快递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实现快递配送乡镇T+0、行政村T+1、偏远乡村T+2天送达(派出)。农村物流快递成本显著下降,农村产品上行物流成本不高于或与宜春市基本持平,推动实现丰城市商贸物流的保通达、降成本、智能化发展。

5.项目实施内容:依托并整合我市现有的三级物流快递基础设施和资源,进一步提升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配送服务体系,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发展共同配送,推动邮政、供销、商贸企业物流、快递、交通等资源整合,向社会物流快递企业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建设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的免费或微利物流快递仓储分拣运营中心,整合后快递物流成本不高于宜春市或与同等县市持平,建立物流快递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整合或补贴购置快递分拣设备、配送车辆等,优化市区到行政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点;整合现有镇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及村级服务站,鼓励电商服务站、村头商超、村头交通便利农家、供销及邮政站点等加载电商物流服务项目,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物流快递服务覆盖100%的乡镇和50%行政村;整合或利用快递产业园,并在各乡(镇、街道)建设快递超市,形成辐射全市的快递集散网络,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高物流时效,正常情况下实现快递配送乡镇T+0、行政村T+1、偏远乡村T+2天送达(派出);进一步降低本地物流快递配送成本,解决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物流的瓶颈问题。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1年6月筹备,2022年1月启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2022年6月完成市级分拣中心提升和整合乡镇物流快递服务站并投入运营,2022年12月完成60%以上的建设内容,2023年9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并持续运营。

7.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5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4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450万元。

8.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对快递资源整合、改造升级公益性仓储分拣物流快递集散中心和建设共享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乡村邮路建设、改造升级乡村快递配送站点进行补贴。对中心的基础装修(不含基建)、房租、水电、网络和补充购置分拣设备、配送车辆等物流快递基础设备设施进行补贴。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四、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

1.项目名称: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待定

3.承办单位:待定

4.项目实施目标:打造丰城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丰城富硒大米丰城冻米糖丰城麻鸭丰城油茶等特色产业品牌应用,打造丰城特色网销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培育丰城富硒大米、1个丰城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品牌。依托丰城富硒大米等特色产业制定1套公共品牌的塑造、管控和应用的相关标准和制度。制定1套公共品牌标准化、产业产品标准化方案,在5家以上企业中开展公共品牌的宣传、应用和推广。建立1套丰城市农特产品品控体系,为10家以上企业提供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江西绿色生态等优质认证服务。通过开展2场或以上农文旅节会营销,打通丰城市农特产品电商销售全渠道,打造农业发展供应链,促进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的融合发展。

5.项目实施内容:培育1个丰城区域公共品牌,通过对丰城市相关农业产品的一系列标准化、品牌化、优质化、电商化、渠道化、营销推广等举措实施,扩大丰城农特色产品销售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当地农业发展现代化和规模化水平,提高农民的收入,为发展丰城市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动力、生态活力、文化魅力、人才储备,实现丰城的产业电商化和电商产业化。依托丰城富硒大米丰城冻米糖丰城田螺辣酱丰城油茶丰城麻鸭丰城米粉的农产品的上行,开展分级、加工、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特色农产品及农副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SC认证工作。推进特色农产品与农副产品的产品标准建设、生产许可、商标注册、品牌培育、品质把控和质量认证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争创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促进我市农村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推动我市农村产品商品化、品牌化、电商化。与阿里、京东、抖音等知名第三方平台合作建设线上推广店铺,打造丰城特色体验馆,重点打造振兴乡村明显的优势产业、产品上网销售。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1年6月筹备,2022年1月启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2022年9月完成项目进度50%,2022年12月完成项目进度80%,2023年6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并持续运营。

7.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15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150万元。

8.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农村产品上行的各类项目进行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50%。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五、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1.项目名称: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丰城市辖区内(城关镇除外)。

3.承办单位:待定

4.项目实施目标:探索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升级改造3个(河东2个,河西1个),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示范乡镇商贸中心,商贸中心需提供百货、生鲜、五金、品牌家电、家具等商品品类达到6000种以上,服务人口2万人以上;至少发展2家中心村直营或加盟连锁店,并可为其提供一定的配送服务,激发农村消费潜力,达到设立一个点位,繁荣一片区域的效果。

5.项目实施内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升级改造乡镇商贸中心,丰富乡镇商贸中心的商品品类,提升乡镇商贸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对乡镇商贸中心经营场所进行基础的装修(不含土建),提供更多展位和场地,销售具有本地特色的农特产品。逐步完善市域商业建设的网络体系、提升农村市场的供给能力。鼓励引导商贸服务企业下沉供应链,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教育文化等多元化消费需要。依托三级物流体系的打通和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打通丰城市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推动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和功能升级,提升城乡产品和服务的流通效率。通过发展乡村农文旅特色产品吸引更多市区市民下乡消费,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1年6月筹备,2022年1月启动政府采购,2022年3月前启动商贸中心改造建设,2022年12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2023年6月完成项目验收。

7.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2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300万元。

8.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补贴对象为开设在乡镇(城关镇除外)、以经营食品、日常消费品的单体超市为主体,兼具维修、餐饮、农资农机等服务,营业面积达到一定规范的商业业态。单个项目补贴额度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不含土建)的50%。

六、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

1.项目名称: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项目。

2.项目地址:待定

3.承办单位:待定

4.项目实施目标:制定符合本市现状的农村电子商务五年发展规划,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开展电子商务政策、应用、示范县创建工作等相关宣传,并积极协助我市电商企业、农业企业等开展品牌营销宣传活动,产销对接活动等,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宣传工作覆盖80%行政村及100%乡村振兴重点村。

5.项目实施内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研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符合本市现状的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五年规划,通过规划分析我市目前电商产业发展的优劣势,指明我市未来电商发展的工作思路、产业方向、产品定位、品牌策略和战略选择。为政府、电商企业、农业企业制定产业发展政策、营销策略等提供决策参考,并规范和营造电商发展的秩序和氛围。              

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我市电商政策、电商孵化成果、电商大赛、品牌活动、电商公共服务等开展媒体宣传报道。在项目实施中总结打造电商发展的典型案例、创业故事、明星企业等加以宣传推广。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直播助农、电商节、论坛交流等形式推动农产品上行,助力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促进市域群众和企业网购网销意识增强。鼓励争创国家、省、市级电子商务荣誉,总结和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促进乡村振兴。

6、项目推进时间节点:2022年1月启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并启动规划、调研工作,2022年6月完成整体项目的50%,2022年12月完成整体项目的90%,2023年6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

7.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专项资金5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50万元。

8.中央财政资金具体用途和支持标准:中央财政资金对农村电子商务研究、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和宣传项目视实际发生费用补贴。中央财政资金不能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等。

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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