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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再深化 监管服务双提升 丰城疾控中心(市卫监局)配合市中医备案诊所现场核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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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精神,强化中医诊所备案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医疗服务质量,5月12日,丰城市疾控中心(市卫监局)医疗卫生监督股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股牵头下,对辖区内新备案的4家中医诊所、1家中医(综合诊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此次行动通过“严把准入关、强化服务关、筑牢安全关”,推动中医诊所规范有序发展。

一、政策引领,优化服务 

   自《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中医诊所准入流程大幅简化,材料齐全可当场发证,极大激发了社会办医活力。但“宽进”更需“严管”,根据规定,备案诊所需在发证日起30日内完成现场核查,确保其实际运营与备案提交材料一致。此次行动以“服务+监管”为导向,旨在规范中医诊所执业行为,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二、多维度全覆盖

1. 资质与人员核查 
  • 核对诊所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中医类别医师执业满3年或持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 检查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证书及培训记录,确保人员资质合规。  
2. 场所与设备验收 
  • 依据《中医诊所基本标准》,核验诊疗区域布局(候诊区、治疗室、中药房独立设置)及消防设施;  
  • 抽查中医诊疗基本设备(如脉诊、体温计、紫外线消毒设置等)及中药饮片储存条件,杜绝安全隐患。
3. 核查利用中医药治疗率。
  • 中医诊所利用中医药治疗率100%,中医(综合)诊所不低于85%,中西医结合诊所不低于60%。
4. 制度与应急预案  
  • 审阅医疗废物处理协议、感染控制制度以及技术操作规范和人员岗位职责、消防应急预案,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和门诊登记记录。
三、规范与警示并行

本次行动中,5家诊所均通过基础资质核验,但1家存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暂存设施不规范,1家制度建立不规范,均被责令7日内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

中医诊所备案制是深化医疗改革的重要举措,但“放权”不等于“放任”。我中心将以此次现场核查为契机,持续探索“寓监管于服务”的新路径,推动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享受更安全、优质的中医服务。

温馨提示:市民若发现中医诊所存在超范围执业、无证行医等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0795-6609800或宜春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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